褚民谊(1884年1月17日—1946年8月23日),原名明遗,字重行,浙江省湖州府乌程县(今湖州市吴兴区)人,中华民国医师、公共卫生学者、政治家、外交官,斯特拉斯堡大学医学博士,中国国民党元老,汪精卫政权要人。
日本二战投降后,被国民政府定为汉奸罪处决。褚民谊以精于书法和太极拳闻名,太极拳师从吴鉴泉。
褚民谊妻子陈舜贞是汪精卫外母的养女。
褚民谊
褚民谊
1884年1月17日,褚民谊生于吴兴县南浔镇的儒医家庭。父亲褚杏田是一位名医。幼年学习儒学,后来学习英语及理科。1903年,入读浔溪公学,次年由于学潮停办,冬,他与周仲鸿、汪汝琦偕行赴日留学。入京都第三高等学校预备班。结业后返回上海,参加叶浩吾、叶青尹等的反满组织樾社,投身党会运动。
1906年,他随同郷的前辈张静江夫妇赴法。5月,途经新加坡时访晤新加坡分会会长陈楚楠并加入中国同盟会。与吴稚晖、李石曾、蔡元培筹备创设巴黎中国印书局,出版‘新世纪’月刊和‘世界’画报等中文刊物。1907年6月22日,‘新世纪’周刊创刊,发表‘普及革命’和‘无政府说’两篇文章。后来参与张静江和李石曾等人的公司的经营。
1911年11月,偕张继一同返国,并经黄兴介绍,结识了汪精卫、陈璧君夫妇。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,从东京迁至上海的同盟会本部转到南京。1912年3月3日,褚民谊和黄郛、姚勇忱成立驻沪机关部。5月,担任机关部总务长。8月,同盟会改组国民党。9月,取道西伯利亚留学比利时,在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学习医学。
1914年8月,欧战爆发,无法继续学业,乃偕李烈钧赴上海,又赴东京访中华革命党诸人。袁世凯抓捕张静江,于是两人一起避居日本,后又回到巴黎,入巴黎医科大学预科学习,兼理中华印字局。1916年6月22日,华法教育会成立,作为发起人多参与会务。10月,转入波尔多大学医学院学习。1921年,他和吴稚晖、曾仲鸣创建里昂中法大学。1922年底,辞职转入斯特拉斯堡大学医学系完成自己的多舛的学业。1923年6月底,他修毕了博士学位课程,进入斯堡大学组织学研究所,师从保罗·布安,从事卵巢黄体问题的研究。1924年6月5日,完成‘兔阴期变论’的博士论文,获得博士学位。在斯堡读书期间,他结识萧子昇,相交甚笃,萧还为其博士论文写跋。
1924年12月23日,抵港归国,任国立广东大学教授。后同陈璧君的义妹陈舜贞成婚。1925年8月17日,广大合并公医医科大学为其医学院,褚民谊任院长,并兼任东征军军医处处长。广大校长邹鲁北上后,代理校长一职。1926年1月,他在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候补执行委员,不久任中央执行委员。1926年,北伐誓师,任总司令部军医处长。1928年,他赴欧洲研究公共卫生。9月14日,回到上海复职党中央秘书长,兼任国民卫生建设委员会委员长。1929年3月,国民党三大,当选候补中央监察委员。中原大战期间,褚民谊专心党务并促进中法交流。
1932年1月,蒋介石同汪精卫和解,汪精卫就任行政院院长,褚民谊出任行政院秘书长。1934年,他兼任中国国民党新疆建设计划委员会主任委员。1935年11月,汪精卫遇刺负伤而辞任,褚民谊也一同辞任,赴上海任中法国立工学院院长等职务。
褚民谊(‘写真周报’1940年4月3日号)
1937年,日军攻占上海,褚民谊因要负责中法国立工学院的事务而留在上海。1939年5月,他被秘密访问上海的汪精卫拉拢,参与建立亲日政府的活动。8月,汪精卫在上海召开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,褚民谊当选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、中央党部秘书长。
1940年3月,南京国民政府成立,褚民谊任行政院副院长兼外交部部长。以后,他负责对日本的外交折冲。同年12月,他任驻日本大使。1941年10月,他复任外交部长。此后他曾任访日特使,获昭和天皇授予勋一等旭日大绶章。
在南京国民政府中,他是和汪精卫、陈璧君接近的派系“公馆派”的一员。1944年11月,汪精卫逝世,陈公博代理国民政府主席一职。此后陈公博和褚民谊发生激烈冲突,周佛海乃从中斡旋调和。
1945年7月,褚民谊被任命为广东省长兼保安司令、广州绥靖主任。同年8月日本投降,褚民谊摆出了对蒋介石的顺从姿态。然而10月他还是在广州被蒋介石下令逮捕。
1946年4月,他以汉奸罪被宣判死刑。同年8月23日,他在苏州的监狱被处决。终年63岁。
妻子陈舜贞,是陈璧君的义妹,高中文化,职业是家庭主妇。生有三子二女。幼子禇幼义,曾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。
- 褚民谊喜好新兴宗教,信奉在理教、一贯道,并曾担任“在理教总会长”。
- 褚民谊热爱健身与武术,曾发明室内运动仪器,类似现今的健身器材。褚民谊对放风筝运动也大力提倡。
- 雕刻家王如玖曾为其雕像。
参考文献[编辑]
延伸阅读[编辑]
[在维基数据编辑]
《海上名人传·褚民谊》,出自《海上名人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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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926年1月16日-1929年3月26日 | | 中央执行委员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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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候补中央执行委员 |
- 白云梯(1928年2月递补中央执行委员)
- 毛泽东(1928年2月开除党籍)
- 许甦魂(1928年2月开除党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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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夏曦(1928年2月开除党籍)
- 邓演达(1928年2月开除党籍)
- 韩麟符(1928年2月开除党籍)
- 路友于(1928年2月已故出缺)
- 黄实(1928年2月递补中央执行委员)
- 董必武(1928年2月开除党籍)
- 屈武(1928年2月开除党籍)
- 邓颖超(1928年2月开除党籍)
- 王乐平(1928年2月递补中央执行委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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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何应钦(1928年2月递补中央执行委员)
- 陈树人(1928年2月递补中央执行委员)
- 褚民谊(1928年2月递补中央执行委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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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詹大悲
- 陈肇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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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央监察委员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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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候补中央监察委员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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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927年9月16日-12月28日 | | 中央特别委员 (32人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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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候补中央特别委员 (9人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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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秘书长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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